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制度是以救助医疗事故受害者(患者)及
为医疗人员营造安定的诊疗环境为目的
施行的制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受害救助及医疗纠纷 调解等相关法律
(2012年4月8日施行)第1章第1条
(2012年4月8日施行)第1章第1条
该法律中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及仲裁等相关事项,
旨在迅速、公平地救助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失, 同时为保健医疗人员营造安定的诊疗环境。
调解·仲裁业务流程
调解 是医疗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申请调解时, 由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对各当事人的主张是否属实进行确认, 并对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因果关系等进行综合判断后, 得出妥善的协议方案并向双方提议,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和平解决的纠纷解决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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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或医疗人员
申请调解
-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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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执行过程中
可申请仲裁
- 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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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
(等同于审判中的和解) - 调解不成立
仲裁 是当事人之间对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的决定达成书面协议后, 通过申请仲裁遵循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的决定的纠纷解决步骤, 调解执行过程中也能申请仲裁。
- 仲裁协议
- 申请仲裁
- 仲裁
- 达成仲裁协议
调解与仲裁的法律效力
- 调解在当事人收到调解决定书正本并且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决定或视为同意时 与审判中和解具有同等效力。
- 当事人之间在调解执行过程中达成协议并制定调解书时,与审判中和解具有同等效力。
- 仲裁相关判定与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医疗纠纷
免费咨询指南
免费咨询指南
- 电话 : +82-2-1670-2545 / +82-2-6210-0080
- 运营时间 : 09:00 ~ 18:00 (周六、周日、公休日休息)
- 外语服务 : 英语、中文
出处:https://www.k-medi.or.kr//ch/lay1/S240T307C304/contents.do(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